关于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
通知来源:综合事务部 所属部门:综合事务部
各系、部、单位:
根据总院《关于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精神,2008年暑假欧美学院放假8周。即:放假时间从7月14日起至9月6日止。学生可于7月12日(星期六)离校,9月5日(星期六)返校报到;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的教师可于7月14日(星期一)离校,9月4日(星期四)上班,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。9月8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今年暑假正值举办北京奥运会,为保证假期安全,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:
1、放假前,各单位要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,严防火灾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。
2、各单位要加强治安安全保卫工作,重点部位要派人看护,配合治安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;各教学楼、教学设施场所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;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,有关单位要精心安排、认真检查。
3、暑假期间,全院师生要遵纪守法,参加一些有意义的活动。暑期留校生要经学院批准、登记后,报治安办公室备案,各系要做好留校生的管理工作,尤其是提高学生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严防被盗、被骗和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4、假期办班单位,须经教学事务部和综合事务部批准,并报治安办公室备案。不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占用教育教学资源举办各类培训班,违者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。
5、主管施工的单位,暑假期间要对施工队伍加强教育、严格管理,遵守院方有关规定,安全、文明施工,保证学院的正常秩序。
6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情况的报告工作,对重大和突发事件,要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,不得延误,暑期中层干部仍实行值班制度。
7、各系于7月12日前,将下学期的任课安排建议报教学事务部,教学事务部于7月13日将新学期任课安排汇总后报经院长审核。
8、各系要提醒学生返校时带齐新学年学费(三年制毕业班级学费标准为5000元),学院财务于9月5日在402会议室集中收费,未交费或欠费的学生将通知教学事务部、学生事务部和相关系按国家教育部规定不予注册学籍。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五日
发布时间:2008-6-25 09:24

